美聯社報導,美國紐約市法庭9日光一個上午就註銷64萬張時間久遠的輕罪逮捕令,這些逮捕令源自十年或更久之前的非暴力輕罪,例如亂丟垃圾、在公共場合飲酒、在公園遊蕩數小時或遛狗未牽繩。此舉彰顯紐約市官員力求對輕度違規行為採取一種更公平和務實的作法,以免占用警方處理較嚴重犯罪的時間。 違法者未繳罰金或未出庭就會收到逮捕令。有些人完全不知道自己被簽發逮捕令,有時到發生小車禍或甚至舉報犯罪,才因警方查對身份證件而被捕。布魯克林區監察官岡薩雷斯表示:「欠下25元美金(約台幣760元)的人不該被關在拘留所,和其他重罪犯一起關20到24小時,這一點也不公平,也不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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